跨国公司遭冒伪CEO骗1.34亿元 存入香港户口 警拘71人涉洗黑钱
港岛总区刑事部联同辖下4个警区刑事单位,本月12日至昨日(26日)一连15日展开代号“穿云”(ENTERHAZE)行动,打击诈骗及洗黑钱活动,期间以“洗黑钱”罪拘捕71人,年龄介乎14至65岁,各人角色均为傀儡户口持有人。行动涉及69宗骗案、182名受害人,当中更有经营二手汽车买卖的跨国公司“中招”,最终被骗去1.34亿港元,金额存入指定香港户口。
警拘捕71名傀儡户口持有人 年龄介乎14至65岁
港岛总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督察曾健华表示,近年诈骗案数字不断上升,种类包括网上购物、投资及假冒官员等。在电话骗案方面,除常见的“猜猜我是谁”及假冒官员外,近期有骗徒假扮电讯公司及媒体平台的客户服务员,并讹称受害人已订阅费用高昂的年费或月费计划;当受害人要求取消有关计划时,骗徒往往会向受害人索取银行卡等资料,以作取消订阅之用,最终受害人被扣钱后才发现受骗。
为应对骗案数字持续上升,港岛总区刑事部联同港岛总区辖下4个警区的所有刑事单位,在本月12日至昨日(26日)、为期15日,展开行动“穿云”(ENTERHAZE) 打击诈骗及洗黑钱。
行动中,以“洗黑钱”罪合共拘捕71人(45名本地男子、25名本地女子及1名本地男童),年龄介乎14至65岁,报称职业有学生、家庭主妇、地盘工人及保安员等,各人角色均为傀儡户口持有人,涉嫌曾向诈骗集团借出或卖出其银行帐户以换取报酬。
涉及的骗案共69宗,有182名受害人(18至68岁),其中包括部分高收入及高学历人士,涉及文员、律师、及牙医等多种行业,而损失金额介乎220元至1.34亿元,总损失金额超过2亿1400百万元。
其中60名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2月中旬向警方报到。另外3人已被控各一项“洗黑钱”罪,1人已被控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案件已于1月15、16、20及22日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其余被捕人已被释放。
跨国企业误信“秘密收购”惨失1.34亿港元
涉款最高的案件达1.34亿元,涉及一间经营二手汽车买卖的跨国公司,报案人为西班牙区分公司的执行董事,在2025年3月,收到骗徒以通讯软件发出的讯息,假扮为英国总公司的行政总裁,并声称公司正在进行一宗秘密收购,指示报案人转公司的钱,即1500万欧罗,折合大约1.34亿港元,到指定的香港户口中。
由于当时骗徒入侵该行政总裁的通讯软件的帐号,报案人不虞有诈,按要求作出转帐指示。直到稍后时间报案人与真正行政总裁沟通时,才知悉该行政总裁的有关帐号已经被人骑劫,才得悉自己已经被骗,及后报警求助。
港岛总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督察梁尉莹指出,在“伪冒客户服务人员骗案”中,骗徒会伪装成电讯公司及媒体平台等的客户服务人员,通过电话或短讯通知受害者,声称市民已订阅用户计划或收费电讯服务,而需要缴交昂贵月费。事实上,受害市民从未主动登记过任何相关订阅服务或年费计划,面对突如其来的“收费通知”,受害人变得紧张,骗徒因此有机可乘。
此时,骗徒会以“协助取消误订服务、避免持续扣费”为借口,诱导市民配合完成“帐户验证”,要求市民登录所谓的“官方客服平台”。同时,以“身份核验、确认帐户”为由,索取市民个人信用卡资讯及银行帐户资料。待市民提交完整敏感资讯后,骗徒发送一组所谓的“验证号码”,指令市民填入平台标注“验证码”的输入栏。
市民完成操作后才发现,该输入栏实为隐藏的转帐金额栏,所谓“验证码”正是骗徒预设的转帐数额,资金随即被转至指定帐户,同时个人资讯也遭泄露。
警方亦注意到,同样以“填入虚假验证码转帐”为核心套路的骗案,近期出现了变种个案,当中不乏针对社交平台用户的作案手法,不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均有受害情况。例如,有骗徒伪装成商品卖家或个人用户,透过社交平台发布帖文、福利资讯,声称可免费领取二手物品或其他各类产品,无需支付购买费用,仅需支付小额邮费给骗徒即可送达,以此吸引市民主动咨询沟通。
骗徒与市民达成“送货共识”后,会发送虚假的邮寄资料填写链结,声称市民填写个人资料并缴交小额邮费后,便可到就近便利店取货。待市民完成资料提交后,骗徒立即编造“骗徒自己的银行帐户被冻结,需买家协助验证才能支付邮费”的借口,并将沟通渠道转移至自称“专属客服”的对接方式提供协助。
梁尉莹指,骗徒其后会陆续提供多个声称自己的帐户,同时发送所谓“验证码”,要求市民登录个人网上理财帐户,将该“验证码”填入指定的转帐栏以完成“解冻验证”。市民按要求操作后才察觉,该输入栏实际是转帐金额栏,所谓“验证码”即是转帐数额,资金已被骗徒转走,此时再联系对方已销声匿迹。
另外,在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中放售产品的卖家,也成为骗徒目标,骗徒会伪装成有意购买的买家,要求市民提交个人银行帐户号码作收款用途,及后以“需透过第三方平台验证交易”等借口,诱骗市民填入虚假“验证码”(即转帐数额)进行转账,最终导致受害人蒙受金钱损失。
警方提醒,“验证码”仅用于身份核实,绝不会要求将其填入转帐金额栏或类似涉及资金的输入框,涉及资金操作时务必冷静核实,多与家人朋友商议,切勿轻信陌生人的各类诱导。
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法庭可考虑洗黑钱案件的普遍性及其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予以加重刑罚,以对傀儡户口持有人及公众产生阻吓作用。于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24日期间,警方与律政司成功就259宗涉及傀儡户口的洗黑钱案件,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涉案户口持有人的刑期因而增加2至18个月。在判刑最重的个案中,被告人被判处监禁7年。由此可见,洗黑钱罪行对社会影响重大,法庭亦十分重视这类案件。
曾健华提醒,洗黑钱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港元,呼吁市民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如遇到任何怀疑骗案,请致电24小时咨询热线“防骗易18222”,作即时咨询。市民亦可透过守网者网站的“防骗视伏器”,或手机版“防骗视伏App”,输入怀疑的社交媒体帐号、电话号码、平台网址或者收款帐号等,评估诈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