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南放蛇捉白牌车 拘两男司机扣两车

撰文: 蔡正邦 罗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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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总区交通部于今日(28日)在区内打击“白牌车”,“放蛇”乔装乘客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拘捕两名分别51及55岁的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他们均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2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据悉,两趟车程起步及终点均在新界南区内,“放蛇”警员乘车到达青衣后拘捕司机,两程车费分别数十至约100元。涉案两部私家车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

涉案两部私家车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罗敏妍摄)

警方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高级督察魏嘉豪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处罚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犯则可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

涉案两部私家车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罗敏妍摄)

警方亦呼吁市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果相关车辆的用途是非法载客取酬,车辆第三者风险保险或者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的保障。

警方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高级督察魏嘉豪交代案件。(蔡正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