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入境处及劳工处联手反黑工 搜查多个黑点拘20人包括雇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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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东九龙总区机动部队、冲锋队、黄大仙警区、秀茂坪警区、观塘警区及将军澳警区人员,联同入境事务处及劳工处人员,今日(28日)在东九龙区内展开代号“冠军”的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突击搜查多个罪案黑点。
行动中,人员共拘捕20人(24至64岁),包括持双程证的10男6女内地人、两名分别持身份证及行街纸的印尼籍女子,以及两名本地男子。他们分别涉嫌“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违反逗留条件”、“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及“未获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而逗留在香港”。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人员共拘捕20人。图为部分被捕人。(警方提供)
行动中,人员共拘捕20人。图为部分被捕人。(警方提供)
警方强调,雇主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是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3年。
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则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