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一连两日全港打击私烟 3间士多涉暗中售卖私烟 3人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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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一连两日在全港进行反私烟行动,在3间士多检获约1.3万支未完税香烟,有士多表面售卖已完税香烟作,但实则暗中售卖私烟。海关人员在行动中拘捕一名店东及两名售货员。

海关税收罪案调查科税收调查第二组高级调查主任李智伟。(香港海关Facebook截图)

海关税收罪案调查科税收调查第二组高级调查主任李智伟交代案情,指海关昨日(29日)及今日(30日)在全港多区进行反私烟执法行动,突击巡查香烟零售点,包括士多、杂货店、办馆、书报摊等,发现3个零售点以低于法定烟草税率的价钱售卖香烟。

新修订的《应课税品条例》已经于去年9月生效,当中新增了一项规定是任何售价低于法定烟草税率的香烟,除非证明已经课税,否则将被推定为私烟。海关已于去年9月和11月分别进行了两次针对打击私烟销售点的执法行动,并且在7个销售点拘捕了9名人,他们涉嫌以低于烟草税率的价钱售卖香烟。

直至近日,海关发现有部分零售商以低于烟草税率的价钱售卖香烟,于是在昨日下午及今日上午时分,人员乔装顾客分别在上水、葵涌及柴湾的士多进行试买,并拘捕了1男2女,年龄介乎37至75岁,其中一人为店东,其余两人报称为售货员。

人员在柴湾一间士多发现舖内表面上售卖一些已完税的香烟,但当顾客询问有没有平价香烟时,售货员便会提供一些在包装上没有订明健康忠告字眼的私烟,并以低于烟草税率的价钱出售。人员进一步搜查后发现,舖内一些较为隐蔽的位置收藏了一些包装上没有订明健康忠告的私烟,怀疑作出售用途,因此不排除市面上有一些香烟零售点以售卖已完税香烟作为掩饰,其实暗中售卖私烟。

海关呼吁各零售商,切勿售卖来历不明的香烟,对于来货价低于烟草税率的香烟必须要提高警觉,以免负上刑责。海关亦提醒,无论是购买或售卖私烟均属违法,根据新修订的《应货税品条例》,任何人若管有、处理、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200万元以及监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若发现有任何怀疑私烟活动,可致电海关24小时举报热线1828 080 或透过专用电邮 crimereport@customs.gov.hk 以及网上表格作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