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逾$13万另类吸烟产品及私烟 31岁女遭海关拘捕 判监半年罚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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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于去年12月17日,在机场截查一名31岁抵港女旅客,在其个人行李内检获共约2万件另类吸烟产品,以及约17,80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共约134,100元,应课税值约58,800元。
该名旅客随即被捕,她因进口另类吸烟产品和进口未完税香烟,以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进出口条例》和《应课税品条例》,今日(2026年2月1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6个月,罚款500元。
海关于去年12月17日在机场拘捕涉案31岁女子,搜获大量另类吸烟产品及未完税香烟,她今日(2026年2月12日)被判处监禁6个月,罚款500元。(海关图片)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进口另类吸烟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