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3住宅单位接连遭爆窃 警查大量天眼拘44岁越南汉

撰文: 邓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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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1月31日至2月5日接获3宗报案,指大角咀埃华街3个住宅单位疑遭爆窃,共损失1,200元现金。

旺角警区人员经翻查大量闭路电视片段及深入调查后,成功锁定疑犯身份,前日下午(2月10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以涉嫌爆窃拘捕一名44岁外籍男子,并检获被捕男子犯案时所穿的衣物。据了解,疑犯为越南籍,持“行街纸”,现正被扣留调查,交由旺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跟进。

警方重申,爆窃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1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

警方呼吁,临近农历新年假期,市民应确保采取足够的防盗措施,例如安装窗花、闭路电视及防盗警报器等,另外亦要谨记锁好门窗。如发现任何可疑人或情况,应立即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