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餐厅被偷东箱龟 警查天眼闪电拘六旬翁 饲主爱龟重逢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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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13日)今早发生宠物失窃案,一名男子涉嫌盗去餐厅内一只东箱龟。警方翻查天眼,迅速在同日在区内以涉嫌“盗窃”拘捕一名六旬翁,龟只无恙被寻回,警方交还失主。被捕人将于3月13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据了解,去年12月,涉事餐厅亦曾被偷龟,当时有另一名男子被捕。
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一队跟进。(资料图片)
案发在今日上午10时57分,警方接获大埔道一餐厅负责人报案,指早上约8时20分,一名男子从该餐厅盗去一只东箱龟,其后逃去。案件列作“盗窃”,交由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一队跟进。
人员经深入调查及翻查附近及锐眼计划下的闭路电视片段后,锁定一名涉案男子,下午在深水埗区,以涉嫌“盗窃”拘捕该名63岁姓温本地男子,并寻回被盗去的东箱龟。龟只没有受伤,并已归还予餐厅负责人。负责人已被劝喻将龟只放置于室内的安全地方,以免再次发生同类事件 。被捕人已被落案起诉一项“盗窃”罪,案件将于3月13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9条,“盗窃”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另外,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任何人胡乱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种作为,而导致任何动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