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破9宗走私减肥美容针等案 拘4人检$1.4亿针药 与正价差8倍
近年多地兴起使用减肥针剂,惟部分人未经医生处方便自行用药。海关表示,自1月起留意到受管制针剂及药物走私活动有上升趋势,加上市场需求殷切,遂展开全方位打击及执法行动,共侦破9宗案件,检获约10万支针剂,以及34万粒和60公斤药物,包括减肥针剂、美容及抗皱针剂和壮阳药,市值逾1.4亿元。
行动中共有4人被捕。调查显示,购买走私药物的成本,与经医生处方正当买药的成本,相差达8倍或以上。
海关的执法行动涵盖进出口、储存和销售层面,侦破案件当中,4宗涉及入境空运货物、一宗涉入境陆路货物、一宗涉入境海运货物,及3宗涉出境海运货物。检获的药物大部分由日本到港,相关药物在本港市面亦有售;一宗经内地入口货物的案件,相关药物则是欧洲牌子,较为冷门。
海关相信,正当购买与走私药物的大额差价,吸引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更发现有人在网上平台非法输入及销售受管制药剂产品。
人员经调查后,锁定元朗一个被用作代购网站储存仓的住宅单位,于2月11日拘捕一名网站负责人,在其住所检获逾270支减肥针剂。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特别调查第一组指挥官邓卓讳指,相关网店是刚开始运作不久,海关相信大部分走私针剂尚未流出市面。
另外3宗入境空运及陆路走私案,海关从3票报称载有补充剂、口罩、衣物的货物,检获减肥、美容及抗皱针剂,拘捕2名中国籍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26至61岁),分别是收货人及怀疑网店负责人。
至于4宗海路走私案检获的大批走私针剂及药物,其中一案是从广州经内河船抵港,2宗在香港往澳门内河船上搜出,一宗则是在西贡往内地快艇旁的货车查获。海关正追查付货及收货人,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邓卓讳表示,行动中发现大部分针剂及药物在运输及储存过程中,未按指定温度妥善处理,只有粗疏包装。部分药物原须存放于摄氏2至8度,但不法分子为节省成本及提高流动性,未有设置冷藏装置,不符储存要求,相关针剂及药物品质及安全有重大疑问。
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风险管理及行动科高级药剂师陈汉华指出,海关行动中检获的壮阳药及抗肥胖症针剂,属《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下的第一部毒药及处方药物,亦怀疑是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当中抗肥胖症针剂大部分疑含有效成分“替尔泊肽”(Tirzepatide),只可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并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获授权毒药销售商(药房)出售;若未经医生处方用药,可能会有健康风险。
陈表示,不论是减肥药或其他受管制药物,在网上购买均有很大健康风险,使用者除未经医生评估个人健康情况,亦难以确认药物的正当来源,无法得知运输过程是否储存恰当,尤其是需要冷链保存的药物,其安全、质素及效能均无法保证。卫生署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来历不明的药物,以保障健康及生命。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所有药剂制品必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才可在市面销售,已注册药剂制品包装上须印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后接五位数字);含第一部毒药的药剂制品,只可在药房的注册处所内,由注册药剂师监督下出售。任何人透过任何途径,包括网上销售平台、即时通讯软件或社交媒体,非法出售受管制药物,均要负上刑责。非法售卖及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一部毒药,分别最高可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
农历新年将至,海关表示,会在假期继续透过风险评估及情报主导,严厉打击走私,并会按需要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行动。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任何人在没有有效进口许可证下输入或输出药剂产品及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2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