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后遇窃|3被捕工人2月底开工 宏泰阁单位掠7件首饰就擒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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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火灾后,多幢大楼受损严重,政府安排工人为大厦进行加固工程。惟有负责加固工程的工人,涉嫌在宏泰阁一单位内盗窃,警方昨日(5日)拘捕3名男工人(32至38岁),并起回首饰赃物。

警方今晚交代详情时,严厉谴责事件,指涉案3人偷去7件、约值9万元的首饰,已联络户主确认赃物为其个人物品。据了解,被捕人等于2月底才开始工作,犯案后3人分藏赃物在身上,被把守警员及时发现。

大埔警区助理指挥官 (刑事) 警司钟志强交代详情。(梁伟权摄)

大埔警区助理指挥官 (刑事)警司钟志强,晚上9时交代详情,指宏福苑正进行一系列工程,包括外围拆棚及单位加固工程。昨日下午1时30分,发现3名分别姓余(32岁)、姓黄(32岁)及姓张(38岁)男工人,在宏泰合进行工程期间形迹可疑,截查后在他们身上检获7件首饰、共值约9万元,相信他们从单位偷取,遂即场将他们拘捕扣查。

大埔警区重案组跟进案件并已联络户主,确认赃物为其个人物品。人员之后巡查涉案3人曾进行工程的单位,未有进一步发现。

大埔警区助理指挥官 (刑事) 警司钟志强交代详情。(梁伟权摄)

就保安方面,钟志强称,所有进入宏福苑的工人,要向警方登记资料及出示身份证,交代工作性质、会去甚么地方或楼层工作。警方会派员陪同他们进出大厦;工人离开大厦时,警方会搜查是否有可疑物品。针对本案,警方调查相信只有3名被捕人涉案,但会调查背后是否仍有其他人牵涉在内。

钟志强又指,宏福苑火灾令很多人痛失家园及至亲,3名被捕工人趁进入单位工作时犯案,行为卑劣,警方严厉谴责。

据了解,3名被捕男子分别开工数天,其中两人于2月25日开始工作、另一人2月28日开始工作。事发时,3人一同往涉事单位进行加固工程,掠走7件饰物,包括金器及钻石戒指,犯案后3人分藏在身上,被把守警员及时发现。

警方昨晚(5日)登上宏福苑调查,有单位曾传出灯光。(居民提供)
警方昨晚(5日)登上宏福苑调查,有单位曾传出灯光。(居民提供)

有居民得悉事件后,向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公务及相关人员发出联名公开信,指政府计划最早于4月底,安排居民回家执拾,居民得悉盗窃事件后,“只感震惊、徬徨与愤懑交集。”

信中提出5大要求,包括就盗窃事件向全体住户公开交代,包括涉事者身份、工作范围、出入安排、责任归属、具体发生经过及时间;由保安局及相关决策部门承担政治及管理责任,全面检讨出入及保安安排,公开可出入大厦之人员类别;加强保安及监察,包括每天出入登记姓名、身份证及工作范围等,并检查工作人员的随身物品;重新检视并修订原订“最快4月底”的上楼执拾安排;完成检讨及改善措施前,不会扩大第三方的工作范围或授予更多不受监督的出入权限。

大埔宏福苑火灾后,据悉有负责加固工程的工人,涉嫌在单位偷窃被捕。(资料图片/夏家朗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