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男大学生冒银行律师楼职员办低息贷款 呃$49万保证金被起诉

撰文: 罗敏妍 马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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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4岁男大学生受诈骗集团以800元作利诱,假装为律师楼及银行职员签署低息楼宇按揭文件,并骗取受害人转账骗款,共涉及2宗案件,骗款共49.5万元。他已被落案起诉一项串谋诈骗罪,案件明早(11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12队高级督察陈敏熹。(马耀文摄)

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12队高级督察陈敏熹陈述案情,指警方于3月8日接获一名61岁受害人报案,指于今年1月收到一个自称是银行职员的电话,称能提供低息按揭贷款,要求受害人先支付保证金,受害人信以为真,按骗徒指示在3月6日在元朗港铁站与另一名自称是律师楼的职员,签署一份伪造的律师楼按揭文件,并过数30.5万元到骗徒同党的银行户口。其后到3月8日,对方再次致电受害人进一步要求99.8万元保证金,受害人怀疑自己受骗,于是报警求助。

人员接报后迅速于港铁站展开埋伏行动,并在骗徒准备再向受害人收取款项时,以涉嫌“串谋诈骗”罪拘捕24岁报称为本地大学生的中国籍男子。人员经过深入调查,相信被捕人曾经以同样手法于3月6日在美孚港铁站收取另一名受害人的19万元款项,两宗案件的骗款共为49.5万元。两名受害人均欲接受低息楼宇按揭,并借款数百万元。案件仍在调查中,警方将继续积极追寻骗款下落。

人员相信被捕人早前受网上揾快钱的招聘广告吸引,为赚取每宗骗款的800元酬劳,继而协助诈骗集团假借律师楼及金融机构职员签署按揭文件,并骗取受害人转账骗款。案件交由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12队跟进,被捕人将被落案起诉一项串谋诈骗罪,案件稍后将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陈敏熹提醒,市民如收到自称银行或律师楼职员来电,应主动向银行或相关机构核实,市民亦可浏览香港银行公会或律师公会网页核实来电真伪。银行职员不会要求客人到任何公共地方而并非银行分行地方办理借贷手续或签署任何文件,亦不会要求客人过数至个人户口。市民如有怀疑,可致电警方防骗易24小时热线:18222。此外,警方呼吁年轻人包括大学生,切勿因揾快钱心态而被犯罪集团利用。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59C6条,串谋诈骗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