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东九龙“放蛇”拉白牌车 缉两车拉两司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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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九龙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人员今日(3月12日)上午在牛头角区及将军澳区进行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的执法行动。
行动中,人员乔装乘客,成功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该两名分别46及48岁的本地男司机涉嫌“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被捕,他们稍后将会被票控。该两辆涉案私家车将被扣查及作进一步检验。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000元及监禁12个月。
东九龙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人员今日上午在牛头角区及将军澳区进行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的执法行动。图为其中一名被捕男子。(警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