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涉洗黑钱518万元认罪 警申加刑 判囚38及42个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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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子(20岁及37岁)2023年被捕,涉嫌持有5个傀儡户口,清洗总共约518万港元犯罪得益,涉及76名受害人。两人今日(12日)在区域法院承认5项“洗黑钱”罪。为增加阻吓性,警方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并获批准加刑20%(各5个月),两名被告最终分别被判处监禁38个月及42个月。

两名女子(20岁及37岁)2023年被捕,涉嫌持有5个傀儡户口,清洗总共约518万港元犯罪得益,涉及76名受害人。两人今日(12日)在区域法院承认5项“洗黑钱”罪。为增加阻吓性,警方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并获批准加刑20%(各5个月),两名被告最终分别被判处监禁38个月及42个月。

新界北总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2A队黄嘉鸿高级督察表示,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警方接获76宗报案,当中76名受害人在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堕入投资以及与假冒银行职员有关骗案。骗徒会自称是投资专家,诱使受害人于虚假网站或应用程式开设户口投资股票,并指示受害人转帐资金去多个本地银行户口,而最后受害人不能够取回虚假投资户口显示的得益。另外,骗徒亦都会假扮本地银行职员,向受害人声称可以提供低息贷款,并且指示受害人转帐保证金作办理贷款之用。最后骗徒失去联络之后,受害人发现受骗因此而报案。

本案76名受害人合共损失大约136万港元,分别存入5个本地银行傀儡户口。警方展开调查后,于2023年12月拘捕两名本地女子。该两名女子分别20及37岁,为涉案5个傀儡户口持有人。警方调查显示,该两名被捕人用5个不同银行户口,清洗总共约518万港元犯罪得益,于是警方其后以“洗黑钱”罪名起诉该两名女子。案件在今日(2026年3月12日)于区域法院提堂,两名被告人承认一共5项“洗黑钱”罪,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

为咗加强以傀儡户口作洗黑钱用途阻吓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经法庭审视后,批准加重百分之二十刑期。两名被告分别就“洗黑钱”罪最终被判处监禁38个月及42个月。

财富情报及调查科申文燕高级督察呼吁,市民如果租借卖银行户口比其他人使用,而该个户口被不法分子用以处理赃款,就有机会干犯洗黑钱罪行。使用傀儡户口清洗黑钱的情况严重,所以警方 就涉及傀儡户口的合适的案件,会同律政司商讨及征询意见,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 第27条 申请加重刑罚。

财富情报及调查科申文燕高级督察呼吁,市民如果租借卖银行户口比其他人使用,而该个户口被不法分子用以处理赃款,就有机会干犯洗黑钱罪行。使用傀儡户口清洗黑钱的情况严重,所以警方 就涉及傀儡户口的合适的案件,会同律政司商讨及征询意见,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 第27条 申请加重刑罚。

就以今日案件为例,两名女子因为将户口俾其他人作清洗黑钱用途,在加刑申请下,各被法庭加刑各5个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经350名人士因租借卖户口,在法庭就洗黑钱罪行被定罪的时候被加重刑罚,刑期分别增加八份之一至三份之一不等(2至18个月))。

警方必须强调,犯罪集团成员操作户口固然违法。但同时,傀儡户口持有人 亦会干犯洗黑钱罪。洗黑钱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最高 可被判罚款港币500万元及监禁14年。不论借出 或卖出户口,清洗黑钱所带来的刑罚及后果远超于犯罪集团所给予的金钱利益。警方会继续与律政司就合适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以增加阻吓性。除大型执法行动,财富情报及调查科亦持续在预防“洗黑钱”方面做教育及宣传工作,向市民大众推广反洗黑钱讯息。请紧记:银行户口,唔租,唔借,唔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