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的士车尾箱载电单车公路行驶 46岁司机涉驾驶危险车辆遭票控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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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网上流传影片及照片,可见一辆新界的士在元朗公路沿中线行驶期间,车尾行李箱放置了一部电单车。有网民直斥的士司机罔顾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目击的驾驶人士亦顾虑危险担心安全,不敢尾随的士。

警方表示,新界北总区交通调查组表示,十分重视事件,主动介入调查及追查涉事司机身份。经深入调查后,人员今日(16日)票控一名46岁姓庄男司机,涉嫌“驾驶危险车辆”。

网上流传3月10日下午,元朗公路有新界的士尾箱载电单车。(网上图片)

有目击事件的驾驶人士透露,上周二(10日)下午3时许,他驾车沿元朗公路行驶时,目击该辆的士的车尾箱放置了一部电单车,目测的士司机有以绳索系稳,车冚亦未见晃动,惟该名驾驶人士担心安全,不敢尾随的士,故在邻线行车。

事件引起网民哗然,均称难以置信,甚至有人质疑是AI生成的影片及图像,亦有人直斥的士司机罔顾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力学里面唔似真实嘅图片㖞又系ai创作”、“系咪拍戏”。

有人戏谑车尾箱载行李每件收费6元,较召拖车便宜,不过一旦被警方检控,罚款随时贵过拖车费,“个的士佬接呢张单先好笑”、“拖车果份都比佢捞埋”、“阔过车身阿,比单你仲贵过比拖车$(拖车钱)”、“呢件唔止收六蚊”,但有人指影片及照片均未见到的士车牌,笑言“无法抄牌,无法影快相,因为车牌向天。”

网上流传3月10日下午,元朗公路有新界的士尾箱载电单车。(网上图片)

警方提醒,道路使用者应谨记遵守交通规则。根据香港法例374G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58条,在道路上的汽车司机需确保该汽车的一切部份及附件,不会对在汽车的人或对在道路上或附近的任何人造成或相当可能造成危险。

根据运输署资料,大型手提行李须放入的士车尾行李箱,以免损坏车厢。的士司机可就每件摆放在车尾行李箱内的行李;或每件摆放在车厢内而长、阔、高总和超过140厘米的行李,收取行李附加费。一般的士车尾行李厢可容纳大约3件普通体积(1.7米长X0.7米阔X0.5米高)的行李。

而根据香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第41条,的士仅可用作运载乘客及其个人手提行李,禁止运载货物、属危险或厌恶性质或未经牢固包装的货物。若行李过大、过重或妨碍安全,即属违规。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

网上流传3月10日下午,元朗公路有新界的士尾箱载电单车。(网上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