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岛菲籍情侣藏$20万毒品于村屋 危及约2岁大儿子 涉两罪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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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总区刑事部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19日)清晨约5时,在南丫岛一带展开反毒品行动。行动中,人员突击搜查南丫岛大坪村一村屋单位,检获约554克怀疑大麻花及约102克怀疑可卡因,总市值约20万元。

警方亦揭发单位内一名两别同样菲律宾籍的男女(42岁及36岁)在没有任何防范措施下,令其26个月大的儿子暴露于该放置怀疑危险药物的家居处所内,他们涉嫌“贩运危险药物”及“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现正被扣留调查。男童没有受伤,清醒被送往往玛丽医院检查,案件由水警总区重案组跟进调查。据知,二人为情侣关系,均持有香港身份证。

一对菲律宾籍情侣被捕。(警方提供图片)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而疏忽照顾儿童属严重罪行,受《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12章)第27条“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规管。

任何16岁以上人士故意虐待或忽略16岁以下儿童,导致健康损害,经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监10年,或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判监3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一名42岁菲律宾籍男子及一名36岁菲律宾籍女子涉嫌“贩运危险药物”被捕。(警方提供图片)
一对菲律宾籍情侣被捕。(警方提供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