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元朗扫黄拘4流莺 控违反逗留条件及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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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一连3日(25至27日)在区内展开扫黄行动,打击街头卖淫及相关罪行,其间分别在位于同乐街、谷亭街及安乐路的3个单位内,拘捕4名女子(31至48岁)。

被捕女子各被控一项“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及一项“违反逗留条件”罪。据悉,当中一人为澳门籍;另外3人为持双程证的内地人警方在元朗扫黄,拘捕名女子。

警方在元朗扫黄,拘捕4名女子,图为其中一名被捕人。(警方提供)
警方在元朗扫黄,拘捕4名女子,图为部分被捕人。(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公众地方或在公众可见的情况下,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其他人,或者因不道德目的唆使其他人而在公众地方游荡,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1万元。警方呼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