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潜东涌酒楼撬柜盗窃兼揸走两车 警起回失车拉两汉
撰文: 黄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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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3日一间位于东涌马湾涌的海鲜酒家遭爆窃,损失约2,000元现金及两条私家车车匙等;酒楼东主其后发现停泊于东涌公众码头泊车处的私家车被偷走。警方经调查寻回失车,并于昨日(3日)在上水以“爆窃”及“擅自取去交通工具”罪拘捕两名29岁及37岁的男子。
一名男子潜入酒楼,用菜刀撬开收银柜的柜桶,偷去损失约2000元现金、两条私家车后备车匙、酒家公司印、两张未兑现的现金支票及两本单簿。(黄伟民摄)
大屿山警区助理指挥官(刑事)总督察陈家莹称,案发于3月23日晚上11时,当时酒楼职员正进行清洁,“落半闸”准备打烊。其间一名男子潜入酒楼,用菜刀撬开收银柜的柜桶,偷去损失约2,000元现金、两条私家车后备车匙、酒家公司印章、两张未兑现的现金支票,以及两本单据簿;贼人得手后逃去无踪。酒楼负责人于数日后发现在东涌公众码头泊车处的两部私家车被人偷走。
一名男子乘机潜入酒楼,用菜刀撬开收银柜的柜桶。(黄伟民摄)
案件交由大屿山警区刑事部跟进,经过调查及分析,包括翻查大量闭路电视和于“锐眼计划”安装的闭路电视,人员成功锁定两名涉案男子的身份与及两部失车地点。
陈家莹续称,人员前日(2日)在靠近青山公路古洞段的无名小路寻回两部失车。据了解,两部失车被发现时正停泊在山边小路,相信贼人未有打算将车辆变卖,有可能是留待之后犯案用途。
同时,人员昨日(3日)分别在上水及和合石拘捕两名涉案男子,并在被捕人的住处起回部份失物,包括两条失车车匙、其中一辆失车的行车证及两本酒楼单簿。
两名被捕人均为本地男子,分别37岁及29岁,报称无业,他们正在被扣留调查。据知,两名被捕人并非区内居民,与酒楼人士互不相识。两名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重申,爆窃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4年。另外,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4条,“未获授权而取用运输工具”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