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抵港男旅客行李藏逾$24万私烟 判囚6个月兼罚500元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一名入境旅客因处理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500元。
一名入境旅客因处理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500元。(政府新闻处图片)
海关表示,人员于1月30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31岁抵港男旅客,并在他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约58,80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241,000元,应课税值约194,300元。该名抵港旅客随即被捕。
西九龙法院。(资料图片)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0-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