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上海街捣两“指压”淫窦 检记帐簿、避孕套 拘两男管理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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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10日)下午在区内展开代号“搜鹢”的扫黄行动,突击搜查上海街两单位,捣破两个怀疑卖淫场所,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及“指压”服务广告灯牌等证物。
行动中,人员于两个涉案单位内,分别拘捕一名44岁姓梁本地男子和一名68岁姓汤本地男子。两人已各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梁男将于4月21日上午、汤男将于4月24日上午,分别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于涉案单位内拘捕一名44岁姓梁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
警方于涉案单位内拘捕一名68岁姓汤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