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趁顾客做Facial偷信用卡 交同党购物套现 6人被捕涉19案
一名39岁美容院美容师,趁顾客接受美容疗程期间,偷去其银包内的信用卡,然后交予接应同党,购买贵重物品后再转售套现。警方于过去两日捣破此犯罪集团,拘捕4男2女,涉嫌盗窃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相信涉及41万元。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李木易警司讲述案情称,警方于去年12月至今年4月期间,共接获19宗市民报案指信用卡被盗取,并在短时间内被人在港九新界多处购买贵重物品,损失金额总值超过41万元。
趁受害人躺平接受疗程 偷取银包内信用卡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立即展开深入调查,通过情报分析及翻查大量闭路电视片段,最终发现所有受害人在信用卡被盗前,都曾经光顾一间旺角美容院。警方顺藤摸瓜下,成功锁定一个盗窃集团,美容院一位美容师更是集团主脑,她利用职务之便,在顾客接受美容服务时盗取信用卡,得手后随即将信用卡交给在美容院外接应的同党;然后该同党立即离开,前往店舖购物,最后转售套现。
李木易续指,受害人接受美容疗程前,涉事的美容师要求她将个人物品及手袋放在床边或仪器旁边。当受害人躺平接受疗程、闭眼放松精神之际,美容师趁其不备偷取其银包内的信用卡,得手后再将银包放回原位,以避免受害人察觉。事实上有受害人在数日后,甚至接到银行月结单才惊悉信用卡被盗用。
转交美容院外同党 购买贵重物品再出售套现
而被盗取的信用卡,美容师第一时间交予在美容院外接应的同党。由对方前往不同地区的电器舖、金舖或药材舖购买智能手机、金器或保健品等,再将物品出售套现。
盗窃集团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整个过程由盗取顾客信用卡,转交同党,购买物品至出售套现,一气呵成,务求于最短的时间内,以及被受害人发现信用卡被盗之前,获取利益。 案件损失金额总值超过41万元,单一案件损失金额最大是5万元。
警一连两日拘4男2女 39岁美容师为盗窃集团主脑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于过去两日(4月14日及15日)展开行动。当时探员发现有集团成员正在使用他人的信用卡购物,遂以“盗窃”罪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拘捕4男2女(39至52岁),并在其中一人上搜获一张他人信用卡。当中39岁被捕美容师,相信是盗窃集团主脑。
其中3名被捕人已合共被暂控一项“盗窃”及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案件于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盗窃”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
李木易呼吁市民,光顾美容院或其他类似地方例如健身中心时,许多人习以为常将手袋、钱包或手提电话等个人物品暂放于身边的休息区、床边或开放式层架上,以为“只是离开一会儿”或“眼望到的范围”应该不会有问题。然而这些地方始终是公众地方,即使是看似安全的环境,也有可能潜藏财物被顺手牵羊、盗取的风险。
正如本案的盗窃集团成员,借着受害人对财物保管之警觉性低、掉以轻心,以及利用他们对美容院的信任而监守自盗,进行盗窃。 因此,市民应时刻保持警觉,谨记“贵重财物不离身”的原则,尽量将随身物品置于视线可及的范围内。若视线会离开贵重财物,应该选用附有锁具的储物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