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放蛇打击白牌车 票控两司机扣查两车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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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今日(23日)在区内进行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的行动。行动中,人员于元朗区乔装乘客,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俗称“白牌车”)。
两名分别42及46岁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稍后警方将发出传票作票控;涉事两辆私家车已被扣留调查及作进一步检验。
行动中,人员于元朗区乔装乘客,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警方提供)
行动中,人员于元朗区乔装乘客,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警方提供)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关车辆的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