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捣柴湾工厦私烟仓拘7人 检逾$1700万水路走私货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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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总区重案组昨日(4月30日)上午在在柴湾一工厦单位,捣破一个私烟储存及分销仓库,检市值约1,785万元的私烟,相信是经水路走私到港后,重新包装成一般货物分销,疑寄往海外高烟税地区图利。

行动中,警方在单位内拘捕7人,涉嫌“管有或处理应课税品条例适用的货品”;当中5名非华裔男女另涉“违反逗留条件”。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由水警总区重案组第二队跟进调查。

行动中,人员突击搜查柴湾一工厦单位,并在该单位内检获约357万支怀疑未完税香烟,市值约1,785万元,应课税总值约1,180万元,另检获一部相信用作储存及分销走私香烟的货车。调查显示,该批私烟经水路走私入港后,被转运至工业大厦储存,再由犯罪集团重新包装成一般货物分销。

人员亦发现部分私烟贴有寄往海外的邮递标签,怀疑该集团可能将私烟转运其他至高烟税地区图利。

警方拘捕单位内2名本地男子、3名非华裔男子及2名非华裔女子,年龄介乎27至66岁,涉嫌“管有或处理应课税品条例适用的货品”被捕;该5名非华裔男女亦涉嫌“违反逗留条件”被捕。据悉,全部非华裔被捕人为印尼籍,4人持“行街纸”, 1人持护照抵港。

警方重申,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未完税香烟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港元及监禁7年。另外,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同样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港元及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