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全港多处反黑工 一周拘23人包括5雇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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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于4月30日至5月7日,在全港多区展开“曙光”、“机灵”、“捷足”、“促进”反非法劳工行动,联同警方、海关、食物环境卫生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执行的联合行动,搜查多个目标地点,包括货仓、按摩店及装修单位等。
行动中,7男9女(21至63岁)黑工被捕,当中一名男子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另有一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怀疑伪造身份证。此外,3男2女(37至66岁)雇主涉嫌聘用黑工被捕。有关雇主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行动中,人员亦拘捕两名涉嫌逾期逗留人士。
跨部门全港反黑工,拘捕23人。(入境处图片)
入境处发言人指,任何人违反对其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
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跨部门全港反黑工,拘捕23人。(入境处图片)
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是严重罪行。根据《入境条例》,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已大幅提高至罚款50万元和监禁10年,以反映有关罪行的严重性。
市民可使用举报非法劳工专线185 185、传真2824 1166、电邮anti_crime@immd.gov.hk、或登入入境处网址www.immd.gov.hk利用“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表格向入境处举报雇用非法劳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