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油|营运趋流动碎片化 市区个案同比升5倍 研“客仔”负刑责
受中东局势影响,国际油价上升,消防处发现近期非法燃油转注活动有持续上升趋势。非法油站一改营运模式,走出偏僻乡郊,改装车辆游走多区提供服务。消防处牌照及审批总区危险品法规课助理消防区长王洪烈接受《香港01》访问表示,处方今年首季录得市区非法油站个案,较去年同期增加逾5倍。
针对日益猖獗的鬼油问题,消防处除加强上线上线下巡逻及跨部门协作外,正与当局研讨赋予执法人员更多权力,包括截停搜查和检取涉案车辆,并积极研究购买者(俗称客仔)的刑事责任,以加强阻吓性。
消防处发现近期非法燃油转注活动有持续上升趋势。今年首4个月,消防处总共接获611宗举报,平均每月153宗,较去年每月平均78宗上升近一倍(近97%),检获逾41万升油。数据显示,在今年首3个月平均接获约125宗举报,4月更上升至153宗。消防处牌照及审批总区危险品法规课助理消防区长王洪烈指出,这类案件在市区发生的数字,由去年第一季的8宗,增加至今年同期的49宗,增加超过5倍,情况堪虑。
昔用油车定点卖鬼油 今多Van仔七人车流动经营
过往非法加油站多数设于偏僻地方,通常有固定营运点,或直接利用油车为汽车转注燃油。消防处经观察和分析,发现近期非法油站已由偏远地方散播到市区,营运模式由固定地点转向“流动化”及“碎片化”。
针对位置日益隐蔽的非法油站,消防处在搜证和调查方面遇上不少挑战。不法分子通常会利用轻型货车(Van仔)或七人车改装成流动非法加油站,方便在不同地区进行非法燃油转注活动。这些流动油站机动性高且隐蔽性强,涉案者可在短时间内转移地点或取走工具,大大增加执法困难。此外,不法分子现时会以“会员制”方式经营,利用社交媒体或即时通讯软件宣传与联络,令处方更难追查。
无持牌卖已完税油同违法 “客仔”日后或负刑责
针对不法分子在社交媒体及通讯群组高调宣传揽客,消防处会主动进行网上巡逻,现时很多非法油站标榜价格比市价便宜一半。王洪烈指,目前香港持牌油站牌价约为每升32.2元,门市折扣后约25.2元,“车队价”则约21元;而非法油站通常以13元、低于市价的价格吸引车主冒险光顾。
有传言称“鬼油站”售卖的油渣,实为已完税的“仓油”或“会员油”,故不犯法。消防处重申,即使燃油已经完税,但若未在持牌地点进行转注或售卖,即属违反消防规例,最高可罚款10万港元或监禁6个月。此外,购买未完税汽油属刑事罪行,根据《应课税品条例》,最高可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2年,涉案燃油亦会被充公,涉案者会留下案底。
为了遏止非法燃油转注活动,政府正积极检视法例,建议将最高罚款由2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最高监禁年期由1年提升至3年。同时,处方亦研究赋予执法人员更多权力,包括截停搜查和检取涉案车辆,并积极研究购买者(俗称客仔)的刑事责任,以加强阻吓性。
今年两鬼油站火警 一致两人严重烧伤 一酿高温影响天桥结构
王洪烈分享处方今年侦破的4宗新型个案。首宗发生于2月6日长沙湾鱼市场装卸区,流动非法加油站起火波及多车,并导致两名男子严重烧伤。其余3案均在3月发生:人员于土瓜湾益丰大厦地舖内检获350升汽油,其潜在能量相当于1,000磅炸药,严重威胁大厦住户及邻近安老院安全。
此外,一辆改装成流动油站的轻型货车于葵涌货柜码头南路桥底起火,浓烟影响港铁东铁线及高速公路能见度,高温亦影响桥底结构及交通安全。最后一宗则由消防处与海关在牛头角乐华北邨停车场联手破获,检获400升未完税汽油,并拘捕两名男子,其中包括光顾的司机。公共屋邨停车场人流及车流密集,且缺乏针对性消防设施,一旦起火恐酿成连锁反应,风险极高。
鬼油站熟客预约制营运 科技执法跨部门协作从源头堵截
就日益猖獗的鬼油问题,消防处除依靠传统巡逻,亦结合情报分析、跨部门合作及科技执法,来提升打击行动的成效,包括利用无人机进行高空侦察,涵盖偏远及隐蔽黑点,提升巡查机动性与执法效率。单在今年首季,处方已进行41次无人机巡逻,并协助捣破4个非法油站。
处方亦加强网上巡逻,监察社交媒体并要求平台删除相关违法广告,在过去3个月已有5个相关广告被删除。消防处自2025年10月起设立“‘油击’举报眼”电子平台及24小时热线,让公众随时提供情报,并透过数据分析掌握非法活动规律;亦以电视、电台及网上媒体,教导市民识别如“路边长时间停泊车辆”或“浓烈电油味”等可疑迹象,并鼓励市民在安全情况下积极举报。
王洪烈续指,非法油站长期于物流重地如货柜码头经营,由于大货车出入频繁,执法人员难以分辨司机是在等待开工还是等待入“鬼油”。加上,其经营模式隐蔽,利用“熟客制”及“预约制”,不会随便为陌生人服务,增加打击难度。
为此,消防处已成立打击非法燃油转注活动策略小组,成员包括海关、警方、运输署、工业总会及石油业界代表,尝试从行业源头及政策层面优化及制定策略;并积极联络各区的地区防火委员会,加强社区监察。消防处亦会与海关分享情报,曾在联合行动中于口岸侦破陆路走私汽油及改装油缸案件,从源头堵截燃油流向。
根据《危险品条例》,汽油与柴油分别列为第3类及第3A类危险品,会释放可燃气体。若遇到明火、静电或小火花,极易引发火灾甚至在密闭空间引起大规模爆炸。所有燃油转注活动必须在合规的持牌油站进行,此类油站的选址经过严格审批及监管,符合结构安全及环保要求。
根据《消防(消除火警危险)规例》,任何人为业务目的而管有或控制受管制物质,以转注入汽车油缸,即属犯罪。《危险品条例》亦规定,除非领有牌照或获豁免,否则任何人制造、贮存、运送或使用危险品,即属犯罪。一经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其后每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一年。
消防处呼吁市民切勿光顾非法加油站。由于非法加油站并非根据国际广泛认可的安全标准兴建,亦未有装设加油站专用的消防装置及设备,一旦发生火警,可造成人命伤亡及导致财物损毁,后果非常严重。
市民如发现怀疑非法燃油转注活动,可透过消防处“火警危险电子投诉平台”(fhcp.hkfsd.gov.hk)上的“‘油击’举报眼”或24小时举报热线5577 9666作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