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宏昌阁“祖家”逝 子今回宏志阁悲恸称不卖业权:系我哋嘅根
大埔宏福苑大火发生近半年,八座大厦中唯一没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阁,居民今日(13日)起再回家执拾物品。特区政府早前公布,约77%宏志阁业主初步同意向政府出售业权,若6月底前有75%业主确认,会一并纳入收购方案,但有宏志阁居民今日称,对是否接受收购业权仍感犹豫,亦有人明言宏福苑是一家人的根,决定不卖业权。
上月底回“祖家”与父母道别 今回“安乐窝”心情转变大
苏先生是宏福二代,“老家”在宏昌阁27楼,婚后再买宏志阁单位。一场五级火,“老家”宏昌阁单位完全烧毁,父母更不幸在家罹难。苏先生上月底已经“回家”与父母道别的苏先生,他形容,两次上楼心情有很大转变:“我上次上去系好伤心 ,好想见返父母嘅嘢。但今次我系好愤怒。”
宏志阁没有受火灾波及烧,苏先生不满自己虽是业主,上楼却受限:“我哋𠮶座冇问题,点解要咁去为难业主?”宏志阁业主须在6月底表达卖业权意向,但苏先生称他已决定不卖业权,因为宏福苑始终是他的根,今天回宏志阁也不会当成最后一次回家:“绝对不想去道别。”
宏志阁居民首次上楼,是在大火发生后一周、去年12月初获安排1.5小时执拾。第二次上楼,已相隔五个月,上楼安排与其他座数相同,每户居民有三小时执拾,限四人上楼。
苏先生不满回自己的家要登记、要申请、要限制人数:“我哋𠮶座冇问题,点解要咁去为难业主?”他指出,《基本法》第一章第六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他续说:“你用咩法例唔畀业主喺自己嘅单位入面?我哋系冇烧过。”
执拾求婚礼物与爱的见证:其实我想回去瞓觉 唔想执㗎!
这次回家,苏先生想取回送给太太的琴。他求婚时没送婚戒,反而送了太太想要的琴作求婚礼物。苏先生形容琴是“爱的见证”,虽然摆半年可能摆坏了,但就算变成“尸骸”都希望取回。他叹道:“其实我想回去瞓觉,我真系唔想执㗎。”,又说三小时完全不足以让他搬屋。
决定不出售宏志阁单位业权:呢个始终系我哋嘅根
苏先生忆述升中时与父母搬入宏昌阁,年少时不时到宏昌阁后楼梯望海,买到宏福苑海景单位是梦想,婚后后搬到宏志阁海景单位可谓圆梦:“我哋唔去旅行,死悭死抵,真系一手一脚、好辛苦存钱买返嚟嘅海景单位,希望有个自己嘅安乐窝。”
政府早前公布,如果在6月30日或之前,有四分之三、即75%的宏志阁业主确认,并同意签署买卖协议,便可纳入政府长远居住安置方案。收购价与其余七厦相同,估计总收购成本约10亿元。
周二(12日)合安召开网上简介会,公布宏志阁工程费用至少要3000万,需时至少9个月,而且费用要全数由业主承担。苏先生质疑政府为何愿意用10亿收购,却不用3000万维修不合理。他又认为,市民善款是用以支持灾民,如今却被用作收购业权,“收地从来都用公帑,点会用善款?”
苏先生不愿卖“祖家”及“安乐窝”。他说,宏福苑始终是他的根,今天回宏志阁,他不会当成是最后一次回家:“我绝对不想去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