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业主大会|合安将申请延长召开时限 称法定时限不足以筹备
早前有12.45%大埔宏福苑业主在4月29日向宏福苑法团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递交实体书面联署,要求合安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召开业主大会,合安须于今日(13日)或之前发出开会通知书。
合安今午表示,宏福苑面对特殊情况,收到要求书后14天内发出开会通知书及45天内举行业主大会的法定时限未必足以让合安妥善完成筹备工作,故现正寻求法律意见,会向土地审裁处申请延长时限。
合安指,由于业主大会曾就会议法定人数及授权书等问题出现争议,故合安将会核实联署上的签名,包括向土地注册处查册,核实每个单位的现任业主等。合安亦指,若业主大会举行时间仓卒,已故业主的合法继承人未能及时完成手续,从而失去代表其权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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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内发出开会通知书法定时限不足以核实业主签名及觅1000人场地
合安确认,于4月29日收到要求书,当中提出11项会议议程,并要求举行一个可容纳不少于1,000人、为期至少6小时的业主特别大会。
然而,以宏福苑目前面对的特殊情况而言,该法定时限未必足以让合安妥善完成筹备工作,包括核实 247 名业主签署的真确性及身份;寻觅及预订合适场地;及完成通知书的准备、审核及送达安排。
正寻求法律意见并会向土地审裁处申请延长时限
合安表示,在如此复杂而沉重的情况下,“程序上的每一步都必须严谨、准确,亦必须顾及每一位业主的权益”,故现正寻求法律意见,并会向土地审裁处申请延长时限,以及就送达方式申请指示,以便在法律框架下合法及妥善处理事宜。合安会在适当时候向各位业主进一步汇报。
将查册核实业主身份、比对签名等
合安留意到,过往业主大会曾就会议法定人数及授权书等问题出现争议,部分前管委会成员及业主亦曾对授权票的真确性及会议出席人数表示关注。为确保整个程序公开、严谨及可信,合安决定就要求书上的签署进行仔细核实,包括:
.向土地注册处查册,核实每个单位的现任业主;
.比对现有业主房屋档案中的签名样本;
.要求签署人亲身出示香港身份证,或由授权人士出示其身份证,以确认业主身份;
.及如要求书由遗产管理人(Administrator of Estate)或遗嘱执行人(Executor)身份签署,合安须查阅有关人士的遗产管理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副本或遗嘱认证书(Grant of Probate)副本,以核实其代表已故业主行事的合法授权。
合安称若举行仓卒 已故业主未能及时完成手续
合安表示,已故业主的遗产受法律保护,其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须先取得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书,方可合法代表业主行使相关权利。合安称,理解办理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书需时,并非短期内即可完成。若业主大会举行时间仓卒,已故业主的合法继承人未能及时完成手续,从而失去代表其权益的机会,“实非合安所愿见”。
业主要求议决宏福苑后续方案 合安:涉个别业主产权 不宜讨论及表决
联署信提出多项议程,包括讨论及议决宏福苑后续处理方案,投票选项包括售买业权予政府、参与政府楼换楼计划、原址重建或重置,并授权管理人向政府交涉和申请相关支援,再向全体业主汇报。
合安回应指,鉴于部分议程事项涉及个别业主之个人财产权益,而非涉及大厦公用部分或整体大厦之控制、管理及行政事宜,故不宜于业主大会上讨论及表决,以免该等议决对全体业主产生不适当之约束;建议另循适当途径处理。
盼理解困难 合安责任是服务全体业主而非只与部分业主或人士沟通
合安称,自获委任以来,合安已投放大量人力、物力及资源,包括动员超过 110 名员工参与审阅由前管理公司交出的屋苑文件、聘请专业团队宏志阁视察等,盼各位业主理解在此特殊情况下所面对的实际困难,并予以支持。
合安指出,作为管理人,合安的责任是代表及服务宏福苑全体业主,“而非只与部分业主或个别人士沟通”,重申乐意透过合法及正式的途径与全体业主直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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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署发起人忧拖“一年半载”
联署发起人之一、前法团委员江祥发表示,忧虑会被拖“一年半载”,如合安迟迟未有开会,将向民政处了解详情。他质疑,寻觅合适场地非困难事,举例以往法团曾在冯梁结纪念中学开会,该场地可以容纳一千人;他又说,合安只需要核实符合法定要求的5%、约百个签名便可,希望合安能加快处理。
希望合安详细交代哪项议程“不宜讨论”
对于部份议程不会在业主大会上讨论,江回应指,希望合安详细交代哪项议程“不宜讨论”,再进一步作调整。他又说希望在业主大会讨论宏福苑的后续方案,因现场投票等同有“黑字白纸”反映居民意向,不会作假。
原最遟今日发开会信
合安管理有限公司自今年1月获土地审裁处委任为宏福苑法团管理人。早前有居民收集5%业主网上联署,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惟合安称资料未符合法定要求,不会安排会议。及后再有业主收集到247户业主、逾12%业主书面联署,并到合安办事处递交联署。
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合安须于收到要求书后14天内发出开会通知书(即最迟于5月13日),并于45天内举行业主大会(即最迟于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