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荃湾放蛇打击白牌车 票控两司机扣查两私家车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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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今日(14日)在区内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俗称“白牌车”)。行动中,人员于荃湾区乔装乘客,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

经调查后,两名分别45岁及63岁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警方将会发出传票票控他们上述罪行,涉案两辆私家车已被扣留调查及作进一步检验。

行动中,人员于荃湾区乔装乘客,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并票控两名男司机,涉案两辆私家车已被扣留调查及作进一步检验。(警方提供)
行动中,人员于荃湾区乔装乘客,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并票控两名男司机,涉案两辆私家车已被扣留调查及作进一步检验。(警方提供)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次干犯则可被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关车辆的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