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我是谁|警破20案拘4人涉$200万 DSE生经内地娱乐场介绍犯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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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荃湾警区及葵青警区,昨日(21日)就多宗“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拘捕3男1女(16至37岁),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其中两名被捕人未成年,一人更为正在等候放榜的应届中学文凭试(DSE)考生。

4名被捕人合共涉及最少20宗案件。骗徒假扮受害人亲友,讹称因涉及刑事案件而被警方扣留,急需交付“保释金”,向退休长者索款。受害长者当中有人已达91岁高龄;案件损失总金额超过200万元。

警方破获20宗猜猜我是谁骗案,拘捕4名收款的傀儡,检获他们犯案时身穿的衣物。(梁伟权摄)

警方表示,骗徒手法与以往相若,透过随机致电受害人,假冒其子女或亲友,借词因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扣留,急需交付“保释金”而索款,并要求受害人不得向他人透露或报警。受害人往往因紧张及担心家人安危而答应要求,准备交付所谓的“保释金”。其后,骗徒会假扮成受害人子女或亲友的朋友,相约受害人在指定地点或上门收取“保释金”。受害人后来成功联络家人,方知受骗。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经调查后,锁定两名分别35岁和37岁的本地男骗徒。两人属同一个犯罪集团并共同犯案,涉及今年2月至5月的9宗“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涉案金额共逾100万元,其中单一受害人损失最高达35万元。昨日(21日)两人再次犯案,准备向另一名受害人收款时,警方以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将其拘捕。两人分别报称为清洁工人及无业,正被警方扣留调查。

警方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警司李木易表示,调查显示两名被捕人因贪图揾快钱,听从网上陌生人指示收取受害人现金,每次犯案获约500元报酬。其后他们会将赃款直接交予犯罪集团上线,或依照犯罪集团指示购买加密货币,以逃避警方追查。

警方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警司李木易指,骗徒犯案手法与过往相近。(梁伟权摄)

葵青警区则侦破4宗“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其中一名65岁男事主昨日(21日)收到骗徒电话,以相同理由指示事主交出5万元现金。幸事主挂线后立即致电儿子求证,侦破骗案并报警。

葵青警区重案组第一队、葵青警区情报组和葵涌分区特遣队随即展开联合行动,于同日下午在骗徒指示事主前往交款的秀茂坪顺利邨,以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拘捕收款的17岁本地青年。葵青警区重案组第一队案件主管督察伍颖欣指,被捕人为等候放榜的应届DSE考生,早前经内地娱乐场人士介绍,被诈骗集团操控,到不同地方向受害人收取骗款,从中赚取几百元报酬。

警方调查发现,该名青年涉嫌与本月另外3宗在观塘及秀茂坪区发生的同类型电话骗案有关,案件牵涉另外3名受害人(69至77岁)。4宗案件损失金额合共22万元。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正调查他有否牵涉更多案件,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葵青警区就4宗猜猜我是谁骗案,拘捕一名17岁DSE考生,重案组督察伍颖欣交代案情。(梁伟权摄)

荃湾警区重案组则侦破7宗同类型电话骗案,均于今年4月在荃湾、沙田及秀茂坪发生,受害人年龄介乎66至89岁,全部为退休人士,损失共80万元。

荃湾警区重案组高级督察张文迪表示,警方接报后展开调查,透过“锐眼计划”翻查大量闭路电视片段,锁定涉案者身份,昨日(21日)拘捕一名16岁本地少女。她报称无业,现正被警方扣留调查。

荃湾警区侦破7宗猜猜我是谁骗案,重案组高级督察张文迪交代案情。(梁伟权摄)

“猜猜我是谁”骗案比去年同期上升88% 今年骗款总计1.18亿港元

警方指,整体骗案数字趋向平稳,惟近期“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数字有上升趋势。2026年首3个月 ,全港共接获848宗“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比去年同期的451宗上升88%,损失金额达1.18亿元,比去年同期的约7200万港元,增加近64%。

单单在新界南总区,今年首季已接获145宗同类电话骗案,比去年同期的56宗多近1.6倍;损失金额共约800多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90多万元,急升逾1.75倍。

被捕人为酬劳铤而走险,向受害人收取骗款。(梁伟权摄)

骗徒针对长者呃积蓄 用青少年作跑腿做“替死鬼”

李木易斥骗徒针对长者,将他们辛苦大半生赚取的积蓄骗走,毫无人性;更为逃避刑责而利用青少年为“跑腿”,向受害人收钱。一旦东窗事发,“跑腿”青少年便成为“弃子”及“替死鬼”。

他指行动破案关键在于警方充分运用“锐眼计划”的闭路电视系统,即使骗徒故意挑选没有闭路电视覆盖的地点交收,但警方运用交收地点附近的闭路电视系统,仍成功锁定涉案者。

警方葵青警区重案组督察伍颖欣(左)、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警司李木易(中)、荃湾警区重案组高级督察张文迪(右)交代案情。(梁伟权摄)

警提防骗三式:不接听、不轻信、不过数

警方指出,骗徒手法与以往大同小异,并为增加可信度而利用心理操控,利用受害人对家人担心、忙乱时失去判断力的心态,再假扮受害人儿女或近亲索款。由于大部分受害人为独居长者,或甚少与家人联络,因而容易上当受骗。其次,骗徒利用受害人对司法程序的陌生,诱骗受害人交付“保释金”,并且同时要求受害人不得向他人透露或报警。事实上,警方绝对不会随便在街上或上门收取“保释金”或其他款项。

警方提醒长者时刻谨记“防骗三式”:不接听、不轻信、不过数。不要接听陌生来电,尤其涉及金钱要求;不要轻信任何声称为亲友、老板或者其他身份的来电者;切勿转帐或提交现金予任何人,除非已核实对方身份。警方亦呼吁市民多关心独居长者,并向他们宣传警方防骗讯息。

李木易又指,今次案件的被捕人当中,两人年仅16及17岁。随着暑假临近,不法分子会在娱乐场所招揽年轻人“揾快钱”,警方提醒年轻人勿因一时贪念,铤而走险沦为犯罪团伙工具。

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如有怀疑,应致电防骗易热线18222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