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联入境处深水埗反罪恶 拘23内地男女涉违逗留条件及逾期居留
深水埗警区联同入境处人员今日(27日)在深水埗及长沙湾区,展开代号“冠军”的跨部门反罪恶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共拘捕21名内地女子及2名内地男子(34至67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逾期居留”。据悉,全部被捕人持双程证抵港。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并将会转交入境处跟进。
警方共拘捕21名内地女子及2名内地男子,年龄介乎34至67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逾期居留”。图为部分被捕人。(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
警方共拘捕21名内地女子及2名内地男子,年龄介乎34至67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逾期居留”。图为部分被捕人。(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