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7投资骗案 内地女被揭两户口洗黑钱$1,400万 加刑判囚55月
警方于2024年7月至9月期间,接获7宗网上投资骗案,7名受害人(41至76岁)在社交平台认识骗徒后,被诱骗进行虚假投资交易,向骗徒提供的两个银行户口提供款项,之后失联。事主意识受骗后即报警求助,案件的总损失超过800万元。
警方接报调查,发现该两个户口均由同一名内地女子(案发时41岁)持有,被不法分子利用,由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8月2日期间,合共清洗超过1,400万元黑钱。警方其后拘捕该名女子。她被控两项洗黑钱罪,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提堂,女子认罪;警方就判刑申请加刑四分之一,她被判入狱55个月。
一名内地女子名下的两个银行户口,被用作清洗逾1,400万元黑钱,该女子承认两项洗黑钱罪被判监55个月。警方新界北总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高级督察姚国威(右)和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左)交代案件。(黄伟民摄)
警方新界北总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高级督察姚国威称,被捕女子报称为自由工作者。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指出,自2023年10月至今,已有460人因卖、租或借出户口,就洗黑钱的定罪被加型,刑期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2至18个月)不等。
警方表示,犯罪集团成员操作户口固然违法,傀儡户口持有人同样会干犯洗黑钱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警方会继续与律政司就合适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以增加阻吓性。
另外,警方会继续加强预防洗黑钱的教育及宣传,并将于本月20至21日,在钻石山荷里活广场举行“反洗黑钱展览”及“反洗黑钱智囊团启动礼”,现场会有摊位游戏及丰富纪念品。
内地女子在区域法院被判洗黑钱罪成,加刑判囚至55个月。(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