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89人洗黑钱诈骗 多为傀儡户口持有人 涉70案共$1.9亿
警一连5日打击诈骗及洗黑钱行动,于全港多区拘捕共89人,大部分为傀儡户口持有人。被捕人涉嫌与70宗诈骗案件有关,涉款共约1.9亿元,警方冻结约86万元怀疑犯罪得益。
西九龙总区及其辖下警区刑事部于6月22日至26日,在区内展开代号“火痕”的行动中拘捕89人。(资料图片)
西九龙总区及其辖下警区刑事部于6月22日至26日,在区内展开代号“火痕”的打击诈骗及洗黑钱行动,于全港多区拘捕共89人,当中包括1男8女非华裔人士、4名内地男子及55男21女本地人(17至70岁),分别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被捕人大部分为傀儡户口持有人。
调查显示,被捕人涉嫌与70宗诈骗案件有关,当中包括网上购物、投资、电话及求职骗案,涉款共约1.9亿元,警方冻结约86万元怀疑犯罪得益。
警方重申,“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洗黑钱亦属严重罪行,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第25条,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而为加强打击利用傀儡户口清洗黑钱,警方会在检控傀儡户口持有人洗黑钱罪时向律政司征询意见,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申请加重刑罚。
市民如有任何怀疑,可致电警方24小时“防骗易”热线18222寻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