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打击非法卖淫 桂林街单位拘两泰籍女
警方指,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三队人员,今日(28日)在区内展开代号“凌翼(HOVERWINGS)”行动,打击非法卖淫,并于桂林街一单位,拘捕两名分别36及39岁、持护照的泰国籍女子,涉嫌“违反逗留条件”,两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人员检获润滑剂、安全套及一次性毛巾等;相关行动仍在进行中。
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三队今日(28日)打击非法卖淫,于桂林街一单位拘捕两名外籍女子。(警方图片)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
警方会继续全力打击有关罪行,以维持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