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车|新界南交通部荃湾“放蛇”租车 拘两男司机扣两私家车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今日(30日)进行反非法载客取酬(俗称“白牌车”)行动,于荃湾区派员乔装乘客,透过网上平台租用两辆私家车前往青衣。

当车辆抵达目的地时,因涉案车辆均没有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故人员以涉嫌“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和“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拘捕两名分别47岁及78岁的本地男司机。两人获准保释候查,须于7月下旬向警方报到。有关车辆亦已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

新界南警区交通部放蛇打击“白牌车”。(资料图片)
新界南警区交通部放蛇打击“白牌车”,拘两男本地司机扣两私家车。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次干犯则可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警方亦呼吁,巿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果相关车辆的用途是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者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