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妇著两条裤腿缠逾千支私烟香园围入境 遭海关拘捕 判囚两月
海关表示,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15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两个月、及罚款2,000元。海关透露,人员于6月12日在香园围边境管制站,截查该名81岁抵港本地女旅客时,在其身上检获1,18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5,300元,应课税值约3,900元;关员遂拘捕该名旅客。
据海关提供图片所见,涉案老妇被截获时,疑穿上两条裤。有人疑将多包香烟,缠在双腿上并用一条紧身裤夹紧;再穿上一条松身裤以作遮掩。
老妇穿上紧身裤,将多包香烟缠在双腿。(海关图片)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老妇再于紧身裤外再穿一条松身裤,以遮掩“一旧旧”的香烟盒。(海关图片)
海关起出逾千支香烟。(海关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