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爆窃匪盗元朗店舖及车辆$1600 警查天眼5小时闪电拉人
元朗有商场商舖、摊档及车辆连环遇窃,警方调查发现共有一间店舖和一部车合共被盗去1,600元现金。探员在接报5小时内闪电破案,拘捕涉案39岁无业男子。他将被落案起诉相关罪行,明日(18日)提堂。
元朗有商场内的商户及停车场内车辆遇窃,警方5小时内拘捕疑犯,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高级督察林灵珊交代案情。(王译扬摄)
警方昨日(16日)早上,接获元朗区一商场内的店舖职员报案,指店舖内的收银机有被撬痕迹,经点算后发现被盗去1,000元现金。
警方接报到场调查,包括翻查商场内的闭路电视片段,发现一名男子在店舖未营业时,走入收银柜台一带位置爆窃。及后,贼人走入另外3个摊位商店的柜台爆窃,经各摊位商店职员点算后,并没有发现有财物损失。
贼人其后再到商场停车场,用手拉不同私家车的车门,其间贼人成功登上3辆未有锁门的车搜掠。 警方随后联络相关车主,经点算后,其中一架车发现失窃了600港元现金,另外两架车未有发现损失。
经以上的调查后,警方迅速锁定贼人身份、衣著和逃跑方向,最终在接报后5小时内,在元朗区拘捕涉案39岁姓李无业本地男子,罪名包括“爆窃”、“车内盗窃”及“企图车内盗窃”,并检获他犯案时身穿的衣著。案件交由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7队跟进,被捕男子正被扣留调查,将被暂控相关罪行,案件明早(18日)于屯门区裁判法院提堂。
元朗有商场内的商户及停车场内车辆遇窃,警方5小时内拘捕疑犯,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高级督察林灵珊交代案情。(王译扬摄)
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高级督察林灵珊表示,今次案中贼人的目标,都是开放式摊位式、保安措施较低的商户,以及未有锁好门的车辆。警方呼吁商户时刻提高防盗意识及做好防盗措施,包括锁好贵重财物,避免于店舖内存放大量现金,并应于店舖内加装警报系统或闭路电视以作防盗用途。车主亦应尽量避免于车内存放现金或贵重财物,离开时亦需要确保车辆锁好,防止不法之徒有机可乘。
警方重申,“爆窃”及“车内盗窃”属严重罪行,根据《盗窃罪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分别为监禁14年及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