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桂林街扫黄拘3泰籍女 检润滑剂、安全套及毛巾等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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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三队人员今日(19日)在区内展开代号“凌翼”(HOVERWINGS)的执法行动,以打击非法卖淫活动。人员于深水埗桂林街共拘捕3名泰国籍持护照女子(27至30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她们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警方亦检获润滑剂、安全套、一次性毛巾、床褥及床架。

行动中,警方拘捕3名泰国籍女子。(警方提供)

警方强调会继续全力打击有关罪行,以维持社会治安。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