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搜5香港往澳门内河船 检$8750万药物、针剂、海参等走私物品

撰文: 彭绍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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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在6月下旬起至7月中旬期间,分别于5艘由香港出发前往澳门的内河船上,检获大批走私物品,包括怀疑药剂制品、针剂、烟草产品及怀疑受管制的海参等,总市值约港币8,750万元。

行动中,关员检获怀疑药剂制品、针剂、烟草产品以及怀疑受管制的海参等走私物品,总市值约港币8,750万元。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特别调查第二组调查主任翁兆沣(左)及港口及海域科海域行动组督察陈景锋(右)交代案情。(黄伟民摄)

港口及海域科海域行动组督察陈景峰指,海关区域巡逻船在6月下旬至7月中旬期间,一共截获5艘正在开往至澳门、怀疑参与走私活动的内河船,船上均摆满大批散装货物和货柜。当海关人员登船搜查,并要求船员出示载货舱单时,发现内容非常粗疏,未能充分反映船上货物的真实情况,令关员怀疑涉案几艘内河船上,都混有未列舱单货物,企图掩人耳目走私。

其后海关进一步检查这几艘货物,发现大批未列舱单货物,经点算后,该批走私物品包括约133万件怀疑药剂制品、3,900支减肥针剂、8,880支美容针剂、59公斤烟草产品、 9,700支香烟、1,500件钓鱼用具、以及约723公斤怀疑受管制的海参等,市值约港币8,750万元。涉案物品报称为日用品、保健品、衣物和电子产品等等。消息指,检获的药剂制品包括血压药、血管药和心脏病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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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特别调查第二组调查主任翁兆锋指,不法分子企图将已经报关的物品,与没有报关的物品混杂一起,偷运这些走私物品,企图蒙混过关。案件现正调查当中,海关会继续追查上述货物的来源、 负责人公司资料及最终目的地等,不排除会有涉案者士被捕。

海关估计不法分子走私的主要诱因有二。首先,由于输出药剂制品是受到法例规管,必须要先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证,因此海关相信不法分子尝试逃避申请许可证的核查程序,以铤而走险,瞒报涉案的货物。另外,资料显示,输入烟草制品到澳门需要缴交税项,所以海关相信逃避目的地的税项,有机会是不法分子走私的诱因之一。

海关估计不法分子走私的主要诱因包括逃避相关的法例规管及税收。(黄伟民摄)

香港海关重申,走私属于严重罪行,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 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200万元和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