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酒办昨日在秀茂坪截获39岁男子 检400件另类吸烟产品

撰文: 彭绍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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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昨日(22日)在秀茂坪截获一名39岁男子,并检获共400件另类吸烟产品,事件正持续跟进当中。

据了解,控烟酒办早前接获有人派发吸烟产品传单的投诉,经调查后,于昨日截获一名39岁男子,涉嫌非法售卖及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并检获共400件另类吸烟产品。控烟酒办正继续跟进事件,并会在证据充分时向涉案男子提出检控。

卫生署控烟酒办于秀茂坪截获一名男子,涉藏有另类烟。(控烟酒办图片)

根据《进出口条例》(第60章),任何人进口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产品及草本烟,即属违法,经简易程序定罪,可判处罚款50万及监禁两年,而经公诉程序定罪,则可判处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另外,《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禁止推广、制造、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和监禁6个月。

由今年4月30日起,任何人士在公众地方管有指明另类烟用物质,包括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烟支及草本烟,可被处定额罚款3,000元。如管有多于指定数量或涉及商业用途,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

卫生署提醒市民,透过任何途径(包括互联网)推广和售卖另类吸烟产品均须负上刑责。此外,在网上购买另类吸烟产品亦可能涉及进口该等产品而触犯法例。卫生署亦忠告市民,另类吸烟产品会令人上瘾,绝非有效的戒烟工具。电子烟亦可增加患上癌症、呼吸系统疾病及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吸烟人士为个人及他人健康着想,应尽快戒烟。市民可致电卫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或浏览www.livetobaccofree.hk,以获取有关戒烟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