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交通部截获两辆疑非法载客取酬私家车 将票控两名本地男司机

撰文: 彭绍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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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今日(23日)在区内进行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的行动,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并票控两名本地男司机。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今日(23日)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资料图片)

警方透露,行动中,警员于元朗区乔装乘客前往上水区,并成功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经调查后,两名分别48及51岁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警方将会发出传票,票控他们上述罪行。涉案两辆私家车已被扣留调查及作进一步检验。

涉案人为两名分别48及51岁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警方将发出传票票控他们上述罪行。(资料图片)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000元及监禁12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关车辆的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