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屿山食肆灭火筒爆炸伤人 揭消防装置承办商造假 警拘62岁男

撰文: 翁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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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屿山一间食肆去年9月发生灭火筒爆炸伤人事件,消防处调查后揭发涉及消防承办商造假案,62岁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怀疑在未有亲自到场检查的情况下,发出虚假的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警方接获消防处转介后展开刑事调查,并于前日(7月29日)在深水埗拘捕该名男子,涉嫌制造虚假文书。消防处强调绝不姑息不良承办商,已将案件转交消防装置承办商纪律委员会跟进,该承办商最高可被永久除牌。

消防处署理助理消防区长(消防工程合规)蔡列邦(左)及警务处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督察吕泽钧(右)。

灭火筒樽身严重锈蚀爆炸 女子受伤

消防处署理助理消防区长(消防工程合规)蔡列邦指,案发于去年9月7日,消防处接报指大屿山一间食肆内有一支灭火筒爆炸,事件导致一名女子受伤。人员到场调查,发现一支9公升的水剂灭火筒曾经爆开,同时发现樽身有严重锈蚀情况。

经人员详细调查后,发现在同年2月,一名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声称曾为该灭火筒进行年检,而且向食肆负责人及消防处发出一份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指该灭火筒状况良好,符合消防处的要求。不过,经人员作进一步调查,怀疑该承办商未有到场亲身到场为该灭火筒进行检查。由于事态严重,而该承办商有意图发出虚假及具误导性的证书,消防处将案件转介警方跟进。

62岁男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 无到场检查伪造证书

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督察吕泽钧表示,警方接获消防处转介后,高度重视案件,并展开刑事调查。案件涉及一名消防装置注册承办商,涉嫌于2025年2月提交一份伪造的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FS251),他声称曾为涉案食肆的灭火工具作年度检查,确认有关器具符合消防规格及要求;但警方调查显示,对方并没有到场为食肆进行检查,锁定一名62岁本地男子,并于7月29日在深水埗区将他拘捕,他涉嫌制造虚假文书,现正获保释候查,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区刑事部及消防处跟进。

警方提醒,制造虚假文书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任何人制造虚假文书并企图诱使另一人信以为真,因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作为,以致另一人不利,即属犯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14年监禁。

消防处署理助理消防区长(消防工程合规)蔡列邦(左)及警务处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督察吕泽钧(右)。

消防设完善抽查机制 将来不排除要求额外证明文件

蔡列邦指,消防处目前发出30万张证书,而就每一个承办商会有一个完善抽查机制,若发现承办商有不法行为,例如发出虚假证书,将依法处理。消防处7月1日起已要求承办商以电子方式提交证书,亦将积极参与修例工作,不排除将来递交证书的同时要提交更多证明。同时建议提高惩罚,加强阻吓性,令市民生命财产得到更大保障。

消防处重申,一直十分重视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操守及行为表现,由于市民需要依靠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为他们的消防装置把关,但不良承办商辜负市民对他们的期望,将市民的安全置之度外,称不会姑息这些不良承办商。消防处会将今次事件转交消防装置承办商纪律委员会,就不当行为进行跟进,委员会有权暂时停牌或永久除牌该承办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