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洲抵港内地妇走私$5900香烟被捕 判囚10星期罚款$2000
海关人员于昨日(7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查一名68岁抵港内地女旅客,在其个人行李内检获1,18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5,900元,应课税值约3,900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被捕女子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8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10星期及罚款2,000元。
海关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查一名68岁抵港内地女旅客,并在其㩦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1,181支未完税香烟。(海关提供)
海关欢迎判刑,指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