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咬狗大狗渔护证属逾50公斤大型狗只 倘狗主不领回或人道处理

撰文: 任葆颖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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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日前有大狗接连咬死两只小狗,大狗狗主被渔护署拘捕。渔护署助理署长(检验及检疫)叶彦今早(19日)在两个电台节目表示,涉事大狗属混种犬,重50至60公斤,在法例上被界定为重达20公斤的“大型狗只”。

叶彦指,大狗目前正在动物管理中心接受监察是否有狂犬病风险,署方会了解狗主意向,如狗主打算将狗交给政府,署方有需要时会“人道处理”,因涉及狗咬伤狗,在《狂犬病条例》下,该狗只或有狂犬病风险。

叶彦又指,法例上,如狗主选择领回狗只,无论涉事狗只是伤害了动物或人类,也要“畀返佢(主)”,但由于今次涉事大狗曾在公众地方对其他犬只造成严重伤害致死,倘狗主领回,署方会向法庭申请,将牠界定为“已知危险狗只”,在公众地方必须时刻戴上口罩和用一条不超过1.5米长的狗带稳妥地牵引。

网上流传影片直击事发一刻,一只啡色大型狗不断狂咬一只白色小狗的颈部,被咬狗狗身上披血,身体放软,奄奄一息。(yyy.yuu@threads)

01观点:元朗狗咬狗|狗主鄙于守法 到底是谁之责?

叶彦今早先后在港台节目《千鿋年代》及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回应事件。综合两个访问,叶彦指咬死两只小狗的大狗重50至60公斤,为混种犬,被问所指混种是否有藏獒血统,叶彦指“初步睇落有”。

叶彦表示,渔护署会了解狗主意向,如狗主打算将狗交给政府,署方有需要时会“人道处理”,因涉及狗咬伤人,在《狂犬病条例》下,该狗只或有狂犬病风险。

如狗主领回大狗 渔护署将申界列“已知危险狗只” 外出必须戴口罩

叶彦又指,法例上如狗主选择领回狗只,无论涉事狗只是伤害了动物或人类,也要“畀返佢(主)”,而如狗主领回狗只,由于今次涉事大狗曾在公众地方对其他犬只造成严重伤害致死,署方会向法庭申请将牠界定为“已知危险狗只”,在公众地方必须时刻戴上口罩和用一条不超过1.5米长的狗带稳妥地牵引。至于其他处理方法,她指不排除该犬只适宜领养,有待兽医评核。

她说,渔护署常重视事件,已拘捕狗主并录取口供,仍在调查案件,虽然有网上片段录得部份过程,惟她指司法程序搜证严谨,须索取医学报告和现场搜证,如取得足够证据会提出检控。

有男子上前制止但无果(小红书图片)

涉事大狗于7月曾咬伤一只哥基犬而被署方扣留。她指,当时咬狗情况轻微,未达已知危险狗只级别。案件仍在调查搜证,有足够证据会作出检控。

她称,署方对案件有初步掌握,狗主事发时不在现场,惟暂未能透露涉事狗只是否放养。被问放养是否违例,她强调若狗只在公众地方对公众构成伤害,而狗主不知情,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就乡村地方有犬只被长期放养的情况,署方正与动福组织讨论跟进措施,并会加强教育。

她指,每年都会发生狗只伤害公众的情况,大部份为狗只咬伤人。她重申,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只在公众地方,须以长度不超逾2米的狗带牵引;《狂犬病条例》下,狗主在公众地方必须用带牵引狗只。

一只大型犬7月独自在元朗YOHO乘凉,被渔护署接走。不少网民怀疑牠正是今次咬死两只细狗的“凶手”。(Threads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