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联入境处深水埗长沙湾扫黄 拘22内地女涉违反逗留条件等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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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三队联同入境处人员,前日及今日(17及19日)在深水埗和长沙湾区,展开代号“闯岸”的跨部门扫黄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共拘捕22名内地女子(36至58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行使虚假文书”。部分被捕人已转交入境处跟进,其余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据悉,被捕女子均持双程证抵港,其中一人曾经出示假身份证。

警联入境处共拘捕22名内地女子,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行使虚假文书”。(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