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捣毒品仓检$140万毒品 4人被捕3个未成年 收数百元报酬贩毒

撰文: 朱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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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捣破葵涌及荃湾3个毒品储存仓,检获市值超过140万元的毒品,并拘捕4名介乎16至19岁的本地男子,当中3人未成年,他们将被暂控“贩运危险药物”及“串谋贩运危险药物”罪,案件将于明日(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据了解,3名未成年人经朋友介绍“揾快钱”参与贩毒活动,报酬500元至700元不等。

警方检获市值超过140万元毒品。(朱子熙摄)

毒品调查科行动组3A队高级督察汤敬培陈述案情,指警方针对青少年在暑假期间,容易受贩毒集团以“揾快钱”的利诱,参与犯罪活动。周二(18日)毒品调查科联同新界南总区刑事部采取行动,成功捣破招揽及利用未成年人士参与贩毒活动的集团。

周二晚上,人员突击搜查3个位于葵涌及葵涌区的毒品储存仓,在场拘捕4名男子。人员共检获超过1.4公斤的怀疑氯胺酮、超过700克的怀疑霹雳可卡因,以及约150克俗称“Happy粉”的怀疑毒品,市值超过140万元。

19岁男子招揽3名未成年少年贩毒 同被控两罪

4名被捕男子包括报称是搬运工人的19岁男子,以及其余3名16至17岁未成年男子,其中一人为学生。人员经初步调查相信19岁男子在贩毒集团担当管理及控制的角色,并招揽及指使其他3人负责管理毒品储存仓、包装及派送毒品的工作,被捕人将被暂控“贩运危险药物”及“串谋贩运危险药物”罪,案件将于明日(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相信今次行动已及时阻止大批毒品流入市场,警方提醒,贩毒并不是“揾快钱”的捷径,而是一条须要付出沉重代价的不归路,一旦涉及贩毒罪行,面对会是漫长的监禁,切勿因一时贪念受利诱,断送前途。警方强调,毒贩千万不要奢望能够一直潜藏背后,利用其他人尤其是青少年储存、包装及运送毒品,便能够逃避法律责任,警方有决心及能力打击幕后主脑。

警方重申,贩毒属于非常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法庭在判刑时亦可利用未成年人参与贩毒活动作为加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