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甸山狗咬人|女子遭大狗咬伤 渔护:正联络狗主 如违例将检控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港岛渣甸山今早(20日/周四)有大狗咬伤人,一名女途人途经祈礼士道时,据报一只逾20公斤重的大狗,从邻近独立屋冲出扑上其身,咬伤及抓伤其左边肩背。案件交由渔护署跟进。

渔护署回复查询时指,今午分别接获一名市民投诉及警方转介,该宗于祈礼士道发生的怀疑狗只咬人个案。署方正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尝试联络涉事狗只的畜养人及相关怀疑受伤人士,以作进一步调查。如有足够证据证明相关人士违反法例,署方将提出检控。

女伤者左边肩背可见有几道抓痕,手臂亦有伤口,事后流着鲜血。(读者图片)

据了解,女伤者姓张,44岁,家住港岛区渣甸山;涉事狗只年约1岁,雄性,重逾20公斤。伤者家人向《香港01》表示,今晨10时许,张妇送女儿上校巴返学,其后独自回程时行经祈礼士道,却突然有一只大狗从附近一间独立屋内冲出,并扑上其身上施袭。不幸中之大幸,该屋佣人立即走出,及时制止狗只行为。据知,当时狗只并无系上狗绳。

依据读者提供的图片可见,女伤者的左肩背位置,有几道明显的抓痕,事后流着鲜血;手臂位置亦有一个伤口。

事主家人称,涉事屋内有3只大狗,但另外两只较为温驯;涉事一只则比较活跃,有时行过都会听到吠叫声。由于上址为返学放学的必经之路,如当时有小朋友经过,后果不堪设想,日后亦担心安全受威胁。

女伤者左边肩背可见有几道抓痕,手臂亦有伤口,事后流着鲜血。(读者图片)

警方表示,今日上午10时18分接获伤者报案。经初步调查后,伤者自行前往私家医院求诊。警方寻获涉事外籍狗主了解,案件列作“狗咬”,交由渔护署跟进。

女伤者左边肩背受伤,事后流着鲜血。(读者图片)

渔护署提醒,根据《狂犬病条例》(第421章)第23条,狗只在公众地方时或在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预料狗只会游荡至公众地方时,必须以狗带牵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任何人士如违反上述法例,可被判处罚款1万元。同时,《狂犬病条例》第25条亦订明,如有狗只畜养人违反第23条的规定而其狗只咬任何人士,该狗只的畜养人即属犯罪,可被判处罚款1万元。

此外,根据《危险狗只规例》(第167D章)第9条规定,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只在公众地方,须以长度不超逾2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任何人士如违反有关规定,可被判处罚款2.5万元及监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