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鼓岭狗咬死人|33年内3死 96年斗牛㹴咬毙7月大BB 港修例规管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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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鼓岭坪洋村一间宠物酒店昨日(20日)发生罕见致命惨剧。一名33岁女负责人在喂食完一只30公斤重的待领养狗只后,疑因狗只拒绝入笼而遭到突发性咬噬,伤及头、下颚、颈及双臂,当场证实不治,死因有待剖尸确认


这宗血案震惊全港,翻查资料,本港极少发生狗只咬死人事故,33年内记录在案的致命个案仅有三宗。对上两宗分别发生在1994及1996年,8岁女童被村内恶犬咬毙、7个月大女婴被自家养的斗牛㹴咬死,触发政府修例规管狗只。

打鼓岭坪洋坪原路一露天位置,发现女子伏尸草地,警方到场调查。(王译扬摄)

1994年1月8日,一名8岁女童于上水华山村行经期间,突遭2只恶犬围攻袭击及狂咬,女童伤重倒地,送院抢救后证实不治。

1996年3月初,黄大仙凤德邨一户家庭养有一只3岁大的比特斗牛㹴,狗主没有持牌,家中一名仅7个月大的女婴在乘坐学行车时,突然遭到该只发狂的斗牛㹴猛烈咬噬头部,送院后伤重不治。

此后,虽然公众地方狗只咬伤人或咬死其他宠物的事件时有发生,但未再出现人类被狗咬死的情况,直到2026年打鼓岭这宗命案发生。

警方仍在场调查。(李家杰摄)

1994年及1996年两案震撼香港,在案件发生前,香港缺乏专门针对高危险性犬只的法律框架,1991年政府虽然已立例禁止格斗犬入口,但本港仍有繁殖场出售。惨案触发港府与当年的立法局紧急检讨《猫狗条例》。政府随后于1999年制订、并于2000年正式实施《危险狗只规例》(第167D章)。

警方封锁上址现场位置,交由重案组跟进事件。(王译扬摄)

该规例确立三大类别狗只的管制,包括“格斗狗只”、“已知危险狗只”、“大型狗只”。格斗狗只中,比特斗牛㹴、阿根庭杜告狗、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及该四个品种的混种狗只均属于格斗狗只,法例禁止输入及繁殖,现存狗只必须绝育,公众地方必须戴口罩及牵短绳,并佩戴特定颈圈。

狗只在没有以任何形式被激怒的情况下,袭击人或其他受饲养的动物,令其严重受伤或死亡,则可被裁判官判为“已知危险狗只”,可颁令强制绝育、配戴特别颈圈、公众地方必须配戴口罩及短绳。

体重20公斤或以上的狗只则被定为“大型狗只”,在公众地方,包括建筑物的公用部分如电梯及大堂等,必须以不超过2米的狗绳牵引。

当时,渔农署估计在修例的8年后,本港不会再有格斗犬。然而,根据当局昨日向《香港01》提供的数字,现时全港共有29只持有有效狗牌的“格斗狗只”。

狗场位于打鼓岭,有两米高的围栏,门外装有闭路电视。(黄学润摄)
狗场位于打鼓岭,有两米高的围栏。(黄学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