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佐敦捣破毒窟兼武器库 检多走款毒品和武器 9男被捕
警方表示,油尖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联同油尖警区刑事调查队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昨日(21日)在区内进行打击毒品行动,突击搜查吴松街一个单位,总共检获约14克怀疑可卡因、约两克怀疑冰毒、约两克怀疑海洛英、约20粒怀疑咪达啰唑仑及一批怀疑吸食毒品的工具,包括冰壸、锡纸及打火机,以及一把长约46厘米镰刀、一把长约48厘米弯刀、一支长约56厘米木棍、一把长约15厘米鎅刀、一把长约37厘米斧头及两支长约60厘米可伸缩铁棍,行动中检获的毒品总市值约1.2万元。
警员共拘捕9人,一名49岁非华裔男子,涉嫌“经营毒窟”、“贩运危险药物”、“藏有攻击性武器”及“藏有违禁武器”;单位内另外8名非华裔男子,年龄介乎25岁至51岁,则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及“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拘捕多名涉案男子。(警方提供)
据了解,该名49岁非华裔男子来自尼泊尔,持有本港身份证,至于另外8名被捕非华裔男子,其中5人来自尼泊尔,持有本港身份证,两名男子均来自巴基斯坦,分别持“行街纸”和本港身份证,余下一人来自印度,持本港身份证。
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贩运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应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五百万港元及终身监禁。任何人如开设或经营烟窟,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和监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险药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7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