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环老翁疑无牵绳放狗 遇混种犬起冲突 女狗主护犬心切遭咬脚
本港近日发生多宗狗咬动物和人类的悲剧,引来各界关注,西环周二晚(25日)亦发生狗只咬人案件。晚上11时许,警方接获一名34岁女子报案,和男友行经西环卑路乍街8号西宝城对开时,被一只宠物狗咬伤脚部,女伤者清醒由救护车送往玛丽医院接受治理。据了解,涉事男主人为一名75岁男子,而咬人狗只为一只大约40厘米长、2岁零8个月大的黄色雌性混种狗。案件列为“被动物咬噬”将转交渔农自然护理署辖下的动物管理中心跟进。
渔农自然护理署回复指,于今日(26日)接获警方转介,涉及一宗发生于西环卑路乍街的怀疑狗只咬人个案。渔护署正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尝试联络涉事狗只的畜养人及相关受伤人士,以作进一步调查。如有足够证据证明相关人士违反法例,渔护署将提出检控。
《香港01》到玛丽医院了解,并找到滕姓女伤者。她受访时指,自己来自新加坡,来港大约6年,从事金融行业,自己饲养一只西伯利亚雪橇犬(Siberian Husky)和松鼠狗(Pomeranian)混合的混种犬“Pomsky”。
案发期间,她和男友一起遛狗,行经现场时,见到一名老翁同样遛狗,但对方的宠物狗没有牵上狗绳。两狗见面即有冲突,滕女护犬心切上前阻挡,右脚被唐狗咬中受轻伤,老翁其后连人带狗往皇后大道西方向离开,男友追了大约一公里,对方一度停步。
从滕女提供的片段可见,老翁事后才会其唐狗扣上狗绳。
滕女在医院等候治理,并向记者展示伤口。被问是否知否道本港近日发生多宗狗只袭击原因,滕女表示知道,但想不到自己今次遇袭,提醒各位狗主遛狗时,必须为爱犬牵上狗绳。
渔农自然护理署回复指,于今日(26日)接获警方转介,涉及一宗发生于西环卑路乍街的怀疑狗只咬人个案。渔护署正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尝试联络涉事狗只的畜养人及相关受伤人士,以作进一步调查。如有足够证据证明相关人士违反法例,渔护署将提出检控。
根据《狂犬病条例》(第421章)第23条,狗只在公众地方时或在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预料狗只会游荡至公众地方时,必须以狗带牵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任何人士如违反上述法例,可被判处罚款1万元。同时,《狂犬病条例》第25条亦订明,如有狗只畜养人违反第23条的规定而其狗只咬任何人士,该狗只的畜养人即属犯罪,可被判处罚款1万元。
此外,根据《危险狗只规例》(第167D章)第9条规定,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只在公众地方,须以长度不超逾2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任何人士如违反有关规定,可被判处罚款2.5万元及监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