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上水工厦捣走私药物分装仓 拘内地男女检$1100万壮阳抗癌药
海关昨日(25日)在上水一个工厦单位,捣破一个走私药剂制品的分装及储存仓库,拘捕两名持双程证内地男女。行动中检获市值逾1,100万元的药剂制品,逾半为壮阳药,亦有抗癌等药物,当中大部分含有受管制的第一部毒药。海关相信,走私分子利用涉案单位分装药剂制品后,会再将货物走私到不同地方。
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特别调查第一组调查主任胡雪儿表示,近期海关留意到社会对受管制药剂制品需求殷切,故自8月上旬起,展开连串调查,锁定一个位于上水的工厦单位,怀疑与同走私药剂制品有关。
关员昨日采取行动,捣破该个分装及储存走私受管制药物的仓库,搜出逾40万件怀疑受管制药剂制品,市值逾1,100万元;大多药品相信来自南亚,但确实源头仍有待进一步调查。当中逾六成为壮阳药;亦有抗癌药等其他药剂制品。大部分检获的货物,包装上均标示含有第一部毒药成分。由于相关药物的进出口和储存,均受法例监管,故海关相信走私分子为逃避相关法规,铤而走险犯案。
涉案货仓内亦发现大量纸皮箱和胶纸等分装工具。海关估计,不法分子在该处分装相关药剂制品后,会将货物走私到不同地方。不过胡雪儿称,行动已由源头堵截相关受管制药剂制品,相信并无药剂制品流出市面。
人员当场拘捕一名56岁收货女子,及一名报称为杂工的51岁男子。两人均持双程证来港。胡雪儿表示,正调查案件背后是否有集团经营,以及该名男子在案中的参与程度。
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风险管理及行动科高级药剂师陈汉华表示,是次海关检获的大部分药物,包括壮阳药,均属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下的第一部毒药和处方药物,以及怀疑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这些药品只可在医生指示下服用;以及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获授权毒药销售商(药房)的注册处所出售。市民如果在未经医生处方下,自行服用处方药物,可能会带来健康风险。
陈汉华指出,市民如在网上或其他非合法途径,购买受管制药物,除未经医生评估个人健康状况,亦难以确认药物的正当来源,无法得知药物在运输过程中,储存环境是否恰当,药物安全、素质和效能均无法获得保证。因此,卫生署强烈呼吁市民,为保障健康和生命,切勿购买或服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药物。
市民透过任何途径,包括网上销售平台、即时通讯软件或社交媒体,非法出售受《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管制的药物,均需要负上刑责。非法售卖或者管有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以及第一部毒药,均属于刑事罪行,每项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港币10万元及监禁两年。
另外,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在没有许可证下,进口或出口相关药剂制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港币50万元及监禁两年。海关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可透过海关24小时举报热线182 8080,或举报罪案专用电邮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