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同行儿童运近1600支私烟 48岁内地女遭海关拘捕 判囚8周
有内地旅客利用同行儿童运送私烟被捕,遭法庭判囚。海关前日(29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查一名48岁内地女旅客及其同行儿童时,在其同行儿童携带的背包内,检获1,581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7,900元,应课税值约5,200元。
该名女旅客随即被捕。她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31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8星期。
一名内地女子利用同行儿童偷运近1,600支私烟,她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遭海关拘捕,关员在该名儿重的背包内搜出涉案私烟。(海关提供)
海关欢迎判刑,指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