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男停牌驾驶无报到遭通缉再揸车 警观塘截停拘捕 案件提堂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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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东九龙总区交通部特遣队人员今日(3日)在区内展开代号为“耀角”的打击停牌期间驾驶行动。警员根据情报分析及深入调查后,于观塘区锁定一辆目标私家车,并将其截停。警员以涉嫌“停牌期间驾驶”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拘捕一名53岁姓杨本地男司机,他同时亦被发现为一名被通缉人士。

该名被捕男子已被暂控一项“停牌期间驾驶”罪及一项“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罪,案件将于明日(4日)上午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据了解,被捕男子早前涉嫌另一宗停牌期间驾驶案件,虽然获准保释,但没有报到,因而遭到通缉。

警方拘捕涉案男子。(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停牌期间驾驶”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均属严重交通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港币1万元、监禁12个月,以及停牌12个月。警方会继续加强执法,打击相关罪行,并呼吁驾驶人士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拘捕涉案男子。(警方提供)